根据《河北省文物局机关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暂行)》,现就“河北省文物局文物普法宣传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文物局2026年度文物普法宣传项目
二、项目服务要求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相关各项法律法规对于加强文物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物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意义重大。为切实保护好文物和文化遗产,抓好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河北省文物局拟通过普法手册、专题展板、普法台历等形式,多维度、系统性开展文物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文物保护氛围。
(一)“漫画文保”宣传册制作及要求
1.制作普法宣传手册,推动文物普法宣传深入走进文博单位、走进校园。
2.尺寸为32开,骑马钉,每册30页左右。印刷约8000册。
3.画面清晰,套印准确,避免出现重影、错位现象。
(二)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手册制作及要求
1.尺寸为32开,骑马钉,每册20页左右。印刷约1000册。
2.画面清晰,套印准确,避免出现重影、错位现象。
(三)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展板制作及要求
1.材质:PVC
2.尺寸:120cm*80cm
3.规格:约660个
4.印刷需色彩均匀、文字线条清晰,无重影、漏印、模糊等瑕疵,整体平整无翘曲。具备防潮、防变形、耐磨特性。
(四)普法月历制作及要求
1.使用简洁明了的法条解读、文物简介文字说明等,使月历既具有艺术欣赏价值,又能有效传达文物保护法知识。
2.尺寸:255*210*80mm,印制约8000个。
3.页数:14页。含封面1页、12个月份内容页、封底1页,内容排布紧凑有序,页码逻辑清晰,无冗余空白页。
4.装订:页面文字清晰易读;底座选用加厚硬纸板,防潮防变形;顶部采用双线圈装订,翻页顺畅无卡顿,装订牢固不脱页。
(五)《文物行政执法实用手册》制作及要求
1.尺寸为32开,128g铜版纸,胶钉,每册130页左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印刷约2000册。
2.画面清晰,套印准确,避免出现重影、错位现象。
(六)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2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设计、印刷、技术服务、运费(邮寄至相关市文物行政部门或文博单位)、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服务地点:河北省文物局指定地点。
3.服务周期:2026年11月30日前
4.版权要求:项目成果版权归河北省文物局所有。供应商承诺项目中使用的元素不会引起版权纠纷,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三、比选相关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相应工作要求的机构和团队。
2.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其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项目服务方案;
6.项目人员团队配置情况;
7.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7:30)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的方式报送至河北省文物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2号南院)。
(四)比选组织安排
1.比选时间:2026年4月8日(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比选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2号南院河北省文物局。
3.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902906
2.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河北省文物局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省文物局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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