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河北文物网络信息数据分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6-02-09 14: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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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文物局机关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暂行)》,现就“2026年度河北文物网络信息数据分析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河北文物网络信息数据分析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要求

  网络信息数据监测服务。供应商需实现全网全天候系统监测,监测范围包括新闻网站、各门户及行业网站、各大论坛、博客、贴吧、微博、微信等。全面监测与甲方有关的包括全省考古发掘、文物维修保护、博物馆工作等实时热点,负面信息及监督投诉等在内的信息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响应、早处置。

  风险预警。供应商需实时监测河北文物网上信息数据,及时发现与甲方相关的重大网上信息,在系统分类和褒贬分析基础上,进行信息综合热度统计。经过人工审核之后,选择最重要的信息在第一时间以双方约定的方式上报,并随时关注事态发展。

  研判分析及应对。网络信息中发现有重大舆论风险时,供应商需将根据要求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影响、处置、预判等内容做出专项分析,并配合甲方进行应对处置。

  网络信息数据分析专报。针对突发重大网络舆论风险,供应商需提供网络信息数据分析专报。专报结合主要政策、社会和媒介环境等因素,在既定监测范围内进行数据和倾向性分析,形成以背景成因、发展脉络、舆论焦点、传播范围、媒体立场、网民观点、风险研判、信息传播趋势和应对建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络信息数据专项分析报告》。

  舆论宣传引导。面对重大舆论危机,供应商需整合相关资源进行新闻宣传引导。在采购方授权的情况下,供应商需开展采访、编辑、发布等一系列采编发工作,遇不实或谣言信息可及时发布辟谣信息,积极进行新闻宣传引导。

  常态化网络信息数据分析工作总结。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及要求,供应商需按季度和年终提供网络数据信息工作总结,梳理每季度以及本年度以来我省涉文物行业相关的网络数据信息工作情况。

  (二)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保险、税金、人员相关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文物局指定地点。

  3.项目完成时限: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三、比选相关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相应工作要求的机构和团队。

  2.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其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项目服务方案;

  6.项目人员团队配置情况;

  7.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7:30)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河北省文物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2号南院)。

  (四)比选组织安排

  1.比选时间:2026年2月27日(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比选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2号南院河北省文物局。

  3.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比选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902981

  业务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902906

  2.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河北省文物局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省文物局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附件:2026年度河北文物网络信息数据分析服务项目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