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近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文活动的通知》(文物普查函〔2026〕204号),为做好稿件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动员、征集汇总及统一报送工作,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征集稿件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核实,形成《XX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文情况汇总表》,与纸质稿件一并邮寄至指定地址。每份征文需提交纸质件一式八份,采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投稿作者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随纸质稿件一并寄送。
稿件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5日。请各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文物局,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XX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文”字样。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XX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文。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文活动的通知》官网链接附后,请各地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严格按照通知中各项事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稿件汇总、审核及报送工作。
联系人: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 王浩然
联系电话:0311-86902977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2号南院河北省文物局
邮政编码:050031
邮箱:hbswwpc@163.com。
附件:1.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文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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