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重峪口堡5号、桃林口堡2号、水峪城12号、水峪城15号敌台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6〕467号
秦皇岛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明长城——卢龙段4座敌台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秦文物呈﹝2026﹞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一)优化保护措施。进一步研究和评估清除敌台顶面和地面堆积土的必要性。进一步查明植物种类、生长特性和生长位置,全面准确评估植物对墙体的影响,科学研判植物清理措施。补充反映山体、基础病害的照片。细化敌台基础坍塌典型病害状态分析,完善现状图纸病害表达。删除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纠正错误表述,如主要材料配比及质量要求中白灰浆、黄土等要求。
(二)规范图纸表达。补充敌台立面图,增加敌台剖面图,完整表达敌台现状、病害特征及修缮效果。补充木支撑结构详图。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研究,加强设计跟进与服务,注重整修后的整体质量和外观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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