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清东陵裕陵地宫保护修缮工程(一期)设计方案的核准意见
冀文物发〔2026〕421号
唐山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清东陵裕陵地宫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唐文物字﹝2026﹞7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基本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清东陵裕陵地宫保护修缮工程(一期)的批复》(文物保函﹝2026﹞997号)要求进行了修改,现予核准。
二、工程实施前,进一步完善方城、月牙城、宝城城墙新旧墙体衔接的要求,补充具体做法及详图。进一步对排水口进行详细勘察,细化现状做法及修缮措施。根据试验结果补充白灰等传统材料具体要求。拆砌墙体、重新铺墁地面、夯筑灰土等措施前期应做样板,确保维修后的整体质量和外观效果。按照传统砍磨工艺加工青砖,避免出现现代机械加工痕迹。
三、工程实施中加强施工现场研究,加强隐蔽部位详细勘察及记录,进一步研判宝城空鼓墙体具体情况,研究不拆卸原位固定的方法,非必要不进行拆砌。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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