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避暑山庄珠源寺古建筑基址整修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6〕401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避暑山庄珠源寺古建筑基址整修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呈﹝2026﹞6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完善以下内容。
(一)优化保护措施。细化石质文物保护相关的试验内容要求,据实总结可行做法后,再扩大使用。按照原构件传统工艺加工新补配的素面石构件,避免出现现代机械加工痕迹。补充评估原有防腐木栈道、防护设施、砖砌基座、璃防护罩等保护措施,说明是否延用或需要更换。修整后的排水暗沟、排水口可附加防堵塞的物理措施,所用材料应与文物环境协调并易于清理、更换。
(二)规范图纸绘制。补充总平面图高程标注,并校核与立面、剖面图一致性。纠正基址总平面图中基址名称错标、漏标问题。深化排水平面图,补充排水坡度。补充标注台明泛水。补充必要的做法详图。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研究,严格控制有纹样的石质艺术构件补配量,注重整修后的整体质量和外观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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