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内容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6-08-21 1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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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物发〔2026〕34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属各博物馆:

  为全面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内容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展览内容审核责任,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内容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26〕123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逐级压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展陈内容审核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充分认清展览内容在传播优秀文化、维护文博公信力中的关键作用。各博物馆应切实履行展陈内容审核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展前审核备案、展中动态监测整改机制,从严规范各类展览及公众服务信息内容。市县文物行政部门要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抓实展览备案管理与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备案流于形式、监管缺位等问题。

  二、全面开展核查,确保整改实效

  各市文物行政部门、省属各博物馆要立即行动、迅速部署,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博物馆陈列展览内容专项核查整改工作。

  (一)制定核查方案。各市文物行政部门、省属各博物馆要抓紧制定详尽的展陈内容核查实施整改方案,精准框定核查范围、明确核查重点、规范核查流程、限定整改时效。凡核查中发现未经备案擅自举办展览的,要责令其限期履行备案手续,切实做到应备尽备。在实施方法上,鼓励运用AI辅助筛查等数字化智能手段,提高排查效率;鼓励采用“大馆抽查小馆、馆际交叉互检”等模式,在全面开展核查的同时,充分发挥大馆的业务示范与指导帮扶作用,实现“检查”与“指导”并举,推动基层展陈审核能力整体提升。对在此次核查中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二)严格标准要求。各地各单位务必确保核查进度与整改效果“双达标”,并于2026年9月20日前向省文物局报送专项排查整改报告(盖章版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至邮箱:hbbwggz@163.com,联系人:马青0311-86902962)。省文物局将组成工作组赴各地开展实地督导和随机抽查,对落实整改不利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此次排查整改工作成效作为博物馆运行评估以及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核查整改的重要性,坚决杜绝“走过场”,坚决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改无盲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内容审核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