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西戌昭福寺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6〕325号
邯郸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西戌昭福寺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邯文物呈﹝2026﹞6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进一步说明地面采用小亭泥砖的依据,补充说明博风板板厚、板高等尺寸要求,明确檐椽、飞椽油饰断白做法,核减铁箍宽度要求,准确规制梁架仰视图中椽子搭接方式(乱搭头),规范标注天王殿升起、博风板头详图尺寸,剖面图中补充标注瓦件型号。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研究,做好设计跟进与服务,对现存瓦件进行认真甄别,确保补配瓦件与原瓦件应协调统一,注重维修后的质量和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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