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迁西县石门岔西山01、董家口01、游乡口02、03、新甸子南山04号敌台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6〕324号
唐山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石门岔西山01、董家口01、游乡口02、03、新甸子南山04号敌台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唐文物字﹝2026﹞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一)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加强敌台整体结构研判,通过局部清理确定二层地面砖保存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不要揭露二层地面,应以现状保护为主,做好顶部排水即可,如确需清理,应明确清理技术要求。注意补砌、支护后的整体效果,严格控制范围和体量,补砌应结合墙体现状、形制,随形补砌,不同意补砌为台阶状。券顶支护材料规格可适当减小,间距应适当加大,支护部位选择要有针对性。补充城砖、方砖的强度要求。
(二)规范文字和图纸表达。校核设计说明与图纸标注的剔补酥碱深度一致性,核实游乡口03号敌台二层垫层为条石还是条砖。补充石门岔西山01号敌台补配石出水嘴的大样图及材质,补充新甸子南山04号敌台箭窗石的大样图及材质。董家口01号敌台一层平面图补充标注券顶支护相关内容,二层平面图补充标明坍塌位置。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研究,做好设计跟进与服务,确保维修后的质量和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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