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避暑山庄灾后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6〕323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避暑山庄灾后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呈﹝2026﹞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细化现状勘察。明确不同段落墙体两侧外包砌体厚度、材料规格、灰缝形式等形制和做法。核实马道顶部60mm厚3:7灰土垫层工艺做法是掺灰泥抹平还是夯实。
(二)完善修缮措施。明确空鼓及毛石墙体严重风化采取拆砌措施的控制标准,提高可操作性。核实硬杂木的材质及长度、直径等规格。外墙墙基裸露部位回填原土措施,可增加少量白灰和沙子骨料,增强材料的耐久性,防止雨水冲刷。
(三)规范图纸表达。补充拉结硬杂木的布置范围和布置大样图。增加各段墙体典型病害剖面图,图纸中应明确标注墙体修缮的位置、范围和工程量。核对部分图纸轴线标注对应性。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研究,做好设计跟进与服务,确保维修后的质量和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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