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柏人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边雄伟民房翻建项目的批复》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6-07-13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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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物发〔2026〕245号

邢台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柏人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边雄伟民房翻建项目的批复》(文物考函〔2026〕955号)转去,请你局指导双碑乡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拟建房屋的设计方案和相关图纸,明确开挖地基范围。房屋外观应使用当地传统建筑的外观材料和色彩,以更好地与周边传统建筑相协调。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勘探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完善后的方案应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

  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柏人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边雄伟民房翻建项目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