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张家口堡堡墙——西墙北段加固保护设计方案的核准意见
冀文物发〔2026〕175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核准张家口堡堡墙——西墙北段加固保护设计方案的请示》(张文物字﹝2026﹞1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张家口堡堡墙——西墙北段加固保护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25﹞1866号)要求进行了修改,现予核准。
二、工程实施前,进一步完善以下内容。
(一)加强现状勘察。进一步加强墙体毛细水、底部泛潮、沿墙体方向开裂和土体侧滑的病因研究,判断是否存在后期补夯情况,根据病害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变形监测的预警值和稳定标准值。
(二)优化保护措施。补夯部分尽量采用原做法补夯夯土,确需土坯补砌的应说明必要性,并细化外侧预留修饰层做法,以及切削后整体稳定性研究,避免出现新的残损。适当降低底部砌砖高度,②~③轴补夯夯土应做到自然过渡,避免出现生硬错台,细化顶部排水填平做法,注重补夯和补砌后的整体效果与历史风貌协调。明确②~③轴补夯表层三七灰土增强层厚度、土工布规格和性能,核对生石灰粉的选材要求。
(三)规范文本和图纸表达。纠正表述错误,如拉结竹筋设计总体思路表述为“采用直径20mm的竹筋”,设计图②~③轴下部补砌土坯做法。补充方案图②~③轴补夯区段剖面图。
三、工程实施中,尽量减少对原夯土的扰动,确保墙体安全,研判全部拆除豁口处民房南北墙体及地面的必要性。加强设计跟踪与服务,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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