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隆兴寺大悲阁及其东西耳阁保护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核准意见
冀文物发〔2026〕89号
石家庄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隆兴寺大悲阁及其东西耳阁保护工程设计变更批复修改的请示》(石文物﹝2026﹞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隆兴寺大悲阁及其东西耳阁保护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25﹞1954号)要求进行了修改,现予核准。
二、工程实施前,进一步细化檐椽头、飞椽头卷刹做法,明确卷刹长度,在“椽、飞做法详图”(S-4)的基础上适当加长,不能出现硬褶。在“耳阁缩檐剖面前后对比图”(S-6)的基础上,适当减薄耳阁平槫对应位置的苫背层,减轻屋面荷载的同时,加大瓦面弧度。补充三阁梁架仰视平面图,反映角梁与翼角椽、飞的连接关系及檐口曲线分布。
请你局指导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做好设计变更内容与原工程的衔接。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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