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北文物好新闻推介活动的公告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6-02-28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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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媒体单位:

  2025年,广大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河北文物领域的重点工作,制作和发表了大量具有深度和广度的文物新闻作品。为总结文物宣传工作经验,深化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推动各媒体对河北文物新闻宣传工作的进一步提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省文物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河北文物好新闻推介活动,诚邀各媒体单位积极参与。

  一、活动时间

  2026年3月至5月。

  二、活动要求

  (一)参评作品:为2025年间刊播的有关河北文物工作的新闻作品。

  (二)作品要求:政治导向、舆论导向正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有较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宣传正能量,壮大主流声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2025年度河北文物领域重点工作,反映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革命文物、石窟寺保护展示、长城、大运河文物保护利用、博物馆展示利用及高质量发展、文物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开展宣传策划及报道,制作和发表的具有深度和广度的新闻作品;主题突出、内容深刻,时效性、新闻性强,有分量、有特色、有创意,讲好河北文物故事,传播河北声音;传播广泛,社会效益明显。作品富有感召力、凝聚力、引导力,受众认知度高,社会影响力大。

  (三)参评单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编发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

  (四)参评人员:媒体记者、编辑、评论员,须在现单位从事新闻工作1年以上,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发的记者证,近3年内没有违反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

  三、推介设置

  本次推介活动设立优秀组织推介、单项推介两类,共约30个。

  (一)优秀组织推介

  围绕2025年河北文物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全方位开展文物新闻舆论宣传,取得突出成效的媒体单位。

  (二)单项推介

  作品类别分三类:图文类、广播电视类、新媒体类。

  图文类包括:消息、评论、深度报道、系列报道、图片新闻等;广播电视类包括:消息、评论、深度报道、访谈、新闻专题等; 网络类包括:在网站、客户端等刊发的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页面设计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媒体融合类包括:在多媒体平台播发的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新媒体品牌栏目、融合创新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

  四、推荐与报送

  本次推介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参评作品不超过3件(含3件),单位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5件(含5件)。报送作品时,要注明所刊载和发布的媒介载体和时间,附上链接,标注点击率、阅读受众量等。

  具体要求

  1.单位推荐作品须由单位填写2025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1,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作品须由参评人员填写2025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2,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作品须报送参评材料一式1份,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套材料都由推荐参评作品表和参评作品组成,推荐参评作品表在前,参评作品在后,装订在一起。

  3.按照项目设置,各类参评作品应包括如下材料:

  (1)报纸期刊类:须提供刊登参评作品的报纸、期刊原件或清晰复印件,通讯社作品提供文字打印件;

  (2)广播电视类:原版播出音视频复制件(存储U盘1份);

  (3)网络类:参评作品网络截图打印件;

  (4)媒体融合类:参评作品全屏截图打印件,参评作品二维码打印件。

  (5)我局委托河北七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体承办本次活动。请参选单位和个人在3月20日前将参选作品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并标注“好新闻投稿”,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电话。纸质材料请寄:河北七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裕华区鑫科国际B座917室,请在信封上注明“2025年度文物好新闻投稿”。邮寄日期截止3月20日,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省文物局 于天艺 19538127691;河北七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韩振伯 17788211715

  邮箱:380041722@qq.com

  附件1:2025年度河北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1

  附件2:2025年度河北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2

河北省文物局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