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5-07-15 10:59:00
【字号:

冀文物发〔2025〕3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直各文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近期以来,我省各地多发强降雨天气,加之暑期各开放文博单位游客流量加大,为全面做好文博单位洪涝灾害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加强研判预警,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将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积极推动将文物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总体工作布局和应急管理体系,对接地方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更新气象预警信息接收人员名单,强化预警信息报送,提

  升文博单位受灾风险预警能力。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要及时组建应急响应专家预备队,针对高风险或已受灾的文博单位,及时指导开展文物防护抢救等工作。

  二、排查安全隐患,细化应急措施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组织重点排查古桥、古城墙、土木结构建筑、石窟寺、土遗址等易受灾害影响的或低洼位置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开放文博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处的安全隐患,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围挡、遮护、加固、支顶、排水等针对性措施;桥梁文物要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桥梁文物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落实应急措施;对位于山区、水库下游、河湖周边、坡地、低洼易积水位置或易受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或城市内涝影响的文博单位,要与当地市政、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前沟通,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监测防控、抢险救援机制,备足相关应急物资,同时要组织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各地开放文博单位要立足暑期客流量大、致灾因素多的实际,加强以动火作业管理、消防设施巡查与维护、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管理等内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定台账,明确整治主体和责任,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销号;要针对本单位实际和隐患排查情况,制定修订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演练。

  三、严格值班值守,妥善处置灾情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督促文博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值班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要提前检查检测设施设备,确保通讯畅通。

  一旦发生险情,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根据上级及本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迅速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核实辖区内文博单位受灾情况,按照《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向本级政府、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过国家文物局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报送平台向国家文物局报送灾情统计信息及受损照片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妥善做好临时支护、遮护、排涝等应急措施,全力搜集、整理、保存好旧构件,抓紧组织修缮修复工作,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

  灾情结束后,受灾地区文物行政部门应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核实评估,认真填写《文物博物馆单位受灾情况统计表》汇总上报。省文物局将根据灾情适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灾后评估、修缮修复事宜。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应急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对接,及时组织编制灾害损失评估报告和灾后重建规划,加快推进灾后文物修缮修复工作。

  联系人:武强

  联系方式:0311-86902922

  附件:文物博物馆单位受灾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