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及立项工作的通知
冀文物发〔2025〕30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河北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为完善我省考古遗址公园体系,推进我省文物资源合理利用,深入挖掘遗址文化内涵,我局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二)保护规划已批准通过或编制完成;
(三)已开展过考古工作或考古工作计划已批准;
(四)具备符合保护规划的遗址公园计划;
(五)具备符合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机构。
二、评定材料
(一)河北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申报书(附件);
(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可行性报告。
请你局积极组织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遗址保护和公园建设情况,认真填报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经你局初审后,汇总报送我局。纸质材料盖章版1份邮寄我局,电子材料报送xmc85377035@126.com邮箱。
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孙亚青 联系电话:0311-86902952 1593107087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82号南院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