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山古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鸡场建设项目的批复》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5-06-24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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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物发〔2025〕283号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山古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鸡场建设项目的批复》(文物考函〔2025〕857号)转去,请你局根据批复要求,指导建设单位对所报方案进一步强化气味管理措施,保证遗址区的环境安全。并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完善后的方案应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

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山古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鸡场建设项目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