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质量审核辅导交流活动
按照国家四普办工作部署,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审核工作自7月份全面启动,至8月底已全面完成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及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的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工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转入第三阶段后,我省四普办把握关键节点,为严格落实国家四普办印发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审核指导意见》有关要求,9月10日,在石家庄市组织举办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质量审核辅导交流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普查成果质量控制,提高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质量,确保普查顺利进行。来自全省14个地市四普办负责同志、专家,及179个县级普查单元的业务骨干共250余人参加,实现了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全覆盖。

活动通报了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强调数据质量审核是普查工作的核心环节,关系到普查成果的可靠性,各地要高度重视数据审核工作,始终把数据质量控制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普查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级开展审核,建立追溯机制,确保全过程可溯源检查。

本次四普数据质量审核辅导交流活动紧扣数据审核核心要求,内容包括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审核指导意见》进行详细解读、数据审核要点解答等,并设置分组交叉互检环节,针对性解决普查数据录入与审核中的难点问题,力求为顺利推进四普第三阶段的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工作,以及我省整体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