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涿鹿观音寺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5〕216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涿鹿观音寺保护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张文物字〔2025〕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涿鹿观音寺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深化建筑总体布局、形制做法、材料及工艺的勘察研究,分析病害成因,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修缮措施。按照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结合展示利用考虑院门、围墙及院落排水等进行整体保护。
请你局指导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