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陈列展览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5-03-17 11:15:00
【字号:

冀文物发〔2025〕1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直各文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深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根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抗战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办革函〔2025〕10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陈列展览征集工作

  的通知》(文物革函〔2025〕232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陈列展览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征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主题陈列展览类

  主题陈列展览项目包括基本陈列、专题陈列、主题展览、临时展览(含巡展、出境展),基本陈列、专题陈列应为2012年以来实施的改陈布展项目,主题展览和临时展览原则上应于2025年12月前对外开放,临时展览展期不得少于3个月。

  (二)革命旧址保护修缮类

  推荐案例应为“十四五”以来通过省级技术验收,实施程序依法合规,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的革命旧址保护修缮项目。

  (三)革命旧址展示及活化利用类

  推荐案例应为“十四五”以来通过省级技术验收,实施程序依法合规,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符合《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要求的革命旧址展示及活化利用项目。

  (四)大思政课类

  推荐案例应为“十四五”以来开展的以革命文物为主题的“大思政课”。已入选国家文物局“大思政课”优质资源名单的不得重复报送。

  (五)宣传活动类

  推荐案例应为“十四五”以来拍摄制作的革命类宣传作品或围绕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开展的革命类主题活动。

  二、申报组织

  (一)各地文物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区域征集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并填报相关汇总表。每类案例推荐数不超过3个。

  (二)推荐主题陈列展览类的,按照附件1要求填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陈列展览推介项目申报书》(附件2)。推荐优秀案例类的,根据推荐类型,选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书》(附件3)。

  (三)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于3月31日前以市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发送至革命文物处邮箱,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寄送我局。

  (四)省文物局将对各地申报的主题陈列展览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进行遴选,主题陈列展览择优上报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将由省文物局集中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准确把握抗战的历程、主流、本质,正确评价重大事件、重要党派、重要人物,对推荐的主题陈列展览和优秀案例切实把好政治关、导向关、史实关。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地要整体统筹,做好申报工作谋划,加大工作保障,树立精品意识,推动主题陈列展览和优秀案例申报形成规模声势和整体效应。

  (三)拓展教育功能。各地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化抗战史料、文物的研究阐释工作,充分发挥纪念场馆的教育功能,拓展社会教育覆盖面,拓宽传承红色基因的路径,让革命文物真正“活”起来,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刘 辉 0311-86902971、15933113762

  娜迪热 0311-86902972、17532108733      

  电子邮箱:hbgmwwc@126.com

  附件:1.《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陈列展览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函〔2025〕232号)

  2.《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陈列展览推介项目申报书》

  3.《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书》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