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引起广大公众、特别是业内人士热烈关注和反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于1982年11月,历经2次修订和5次修正。历次修改都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的必然。如古人言:“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由80条扩充为101条,其中新增条款近20条,呈现了很多新理念、新经验、新措施、新方法,内容更加丰富翔实,贴近工作实际,操作性更强。
作为保护文物的法律,人们自然会问:什么是文物?以往的回答是用列举的方式。新法给文物下了一个很好的定义:“本法所称文物,是指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第一,文物是物质遗存;第二,文物与人类活动紧密相关;第三,文物具有价值内涵。这样就把文物的本质、形态和内涵讲清楚了。
文物保护法重在“保护”。“保护”是文物工作的主轴、主题,一以贯之不可偏离。此次修订的内容,无不旨在加强对文物保护的力度,使之长治久安,“子子孙孙永宝用”。
第一,加强保护的力度空前提高。新增“先调查、后建设”制度、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制度、最小干预原则、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等,意义重大。大大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新法第三条规定,文物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下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与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列,给予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是非常重要的举措。根据普查,我国现存不可移动文物达76万余处,其中80%属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在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工程建设等活动中,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遭到破坏的案例时有发生,令人扼腕。新法明确规定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只要认真贯彻实施,就会获得期望的结果。
第二,加大动员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力度。新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第二十六条要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指导、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志愿者等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还要求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依法对危害文物安全、破坏文物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此外,还就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数字化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都作出新规定,全方位增强了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力度。
第三,有效利用是文物保护工作题中应有之义。新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展文物利用研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新法增加有效利用的条款,并设置了前提条件。一是研究。对文物的内涵、价值进行挖掘阐释,加深人们对文物的认识。同时,也要研究文物利用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进行有效规避。二是确保文物安全。文物的稀有性、珍贵性、脆弱性、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必须谨慎从事,确保安全,万无一失。三是社会效益优先。有人认为文物利用,就是获取经济收益,把文物当资产经营,结果过度开发,造成文物损坏。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文物的信息内涵,从文物的文化功能、教育功能、科学功能、艺术功能中,抽取可供利用的元素,设计、创造出性价比高且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具有很好的观赏性、纪念性,乃至实用性,可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让文物活起来,增强人们对文物的亲近感,加深对文物的认识,加深对祖国文化的认同和热爱,珍惜、呵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就会加强。因此,合理利用文物,社会效益优先,才能激发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文物的洪流之中。
第四,加强对流失文物的追索工作。新法第八十一条引人注目:“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家合作。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开展追索。”对非法流失境外的文物进行追索,意义重大。这不只是追索回多少文物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和责任。我国历史悠久,前人创造文物异常丰富。但是,近代以来,由于政府腐败,国力孱弱,在国外列强的环伺之下,大量文物非法流入国外。郑振铎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曾经悲愤地写道:“我们读着斯坦因、科莱克考古报告书,仿佛目睹他们的掠夺,在发掘,在私自廉价收买,在剥切壁画而装入箱中,满意地运载而去,如入无人之境,不禁愤愤于当时边疆和政府官吏们的昏聩和无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郑振铎作为首任文物局局长,在国家支持下,采取一系列措施,很快堵住了文物疯狂流出的国门,文物保护事业获得空前发展。改革开放之初,又有一些不法之徒盗窃、盗掘文物。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国际合作,签署、加入国际公约,加强追索非法流失文物,取得重要成果。经过数年艰苦努力,1998年我国从英国索回3000多件文物,这是首次大规模成功追索的案例,反响热烈。21世纪以来,我国文物追索能力不断加强,回归祖国的文物越来越多,随着国际合作追索非法流失文物力度的提高,文物安全保护系数将提升到更高水平。(作者系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