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迁西景忠山碧霞元君殿维修保护工程变更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4〕608号
唐山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迁西景忠山碧霞元君殿维修保护工程变更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唐文物字﹝2024﹞16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变更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一)细化保护措施。细化当前及变更后屋面瓦、脊、脊兽等琉璃瓦件规格尺寸,进一步明确表述规格调整的依据及必要性。核实东北角金柱保护措施,柱子应以墩接为主。细化各修缮措施的材料、做法说明,如苫背需明确各层厚度、材料、工艺要求。补充瓦件、脊、脊兽、角梁、椽飞、柱子墩接等大样图。
(二)校核工程概算。汇总表直接费引用是否与详表一致,取费应按直接费增量数额计取。
请你局指导当地文物部门,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做好设计变更内容与原工程的衔接。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