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文物发〔2026〕25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函〔2026〕98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深刻认识案卷评查的重要意义,严格把握遴选标准,积极组织报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各地市案卷报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个,相关案卷材料请于7月31日前报送至省文物局,未报送的地市须书面说明情况。
参评案卷复印件一式三份(盖办案单位公章)、U盘、光盘等相关材料请邮寄至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82号南院省文物局督察处,参评案卷电子版(PDF格式)等相关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bwwjdcc292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翟龙 0311-86902922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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