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正定城墙北城墙和东城墙北段现状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核准意见
冀文物发〔2026〕225号
石家庄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正定城墙北城墙和东城墙北段现状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石文物﹝2026﹞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基本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正定城墙北城墙和东城墙北段现状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26﹞110号)要求进行了修改,现予核准。
二、工程实施前,补充细化以下内容。
(一)优化保护措施。核对城墙墙体与护台的结构关系,考古成果现状图与勘察报告图15正定城墙剖面构造做法简图内容相矛盾。细化排水暗沟排水路径,明确汇出位置。进一步评估陡坡处植草护坡的可行性,判断如遇强降雨是否易被冲毁。依据考古成果,考虑对城墙内外侧墙体边界进行适当标识。
(二)细化工艺做法说明。明确墙体顶面三七灰土的压实系数。核对墙芯夯土材料,明确墙芯夯土、内包灰土的材料配比。严格材料要求,生石灰中钙含量应不低于90%,生石灰进场块粉比不得超过9:1。明确糯米灰土的制备工艺。
(三)调整工程概算。依据修改后的方案,调整相应的工程子项内容。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加强设计跟踪与服务,确保维修质量和整体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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