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平泉清真寺大殿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6〕214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平泉清真寺大殿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呈﹝2026﹞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进一步细化抱厦、礼殿、拜殿相接部位梁架关系及屋面做法说明,补充天沟做法大样图。细化拜殿三层檐柱劈裂现状勘察,细化加固措施。补充扁铁和铁箍加固工程做法说明。方案中掺灰泥厚度过厚,平均80mm即可。图纸中标注天沟尺寸,补绘勾头滴水纹饰,说明滴水式样依据。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研究,做好设计跟进与服务,确保维修后的质量和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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