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蔚县城隍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6〕212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蔚县城隍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张文物字﹝2026﹞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进一步研究装修隔扇传统做法比例特征,校核中大殿隔扇裙板与芯屉比例关系合理性。天沟做法中补充说明排水坡度,天沟详图中标注分层做法、尺寸,核对屋面实际情况能否实现做法要求,确保排水通畅。明确挑檐木补强选用的型钢类型、规格。核实工程做法说明,提高针对性。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研究,核实天沟做法,分辨装修卯口遗留痕迹,做好设计跟进与服务,确保维修后的质量和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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