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清真北大寺礼拜大殿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6〕211号
沧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清真北大寺礼拜大殿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沧文物呈﹝2026﹞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一)细化现状勘察。补充抱厦建筑形式(硬山卷棚)描述,明确建筑台明高度、抱厦地面酥碱程度。补充内檐彩画样式描述。明确屋面天沟泛水,补充天沟及排水口处工程做法,确保防水卷材搭接缝口方法安全、牢固。
(二)规范文字、图纸表达。删除与本项目无关的工程做法表述。纠正后窑殿剖面图宝顶与屋面相接部位错误画法。校核后窑殿地面措施文字与图纸标注一致性。标注檐口做法以及梁、枋、望板等构件截面尺寸。标注直椽、翼角椽根数、瓦垄数及天沟宽度。瓦件详图中补画勾头、滴水纹饰。分别绘制抱厦、中殿、后窑殿三处天沟详图,以及两端排水口做法详图。补充宝顶、柱子墩接、铁箍加固大样图。
三、工程实施中,加强施工现场的研究,做好设计跟踪与服务,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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