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庆云泰山行宫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6-05-13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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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物发〔2026〕210号

沧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盐山县庆云泰山行宫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沧文物呈﹝2026﹞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一)细化现状勘察。细化大殿前殿(硬山卷棚)、抱厦(悬山)建筑形制表述。进一步研判大殿地面铺墁方式是否为横铺。补充大殿台帮水泥砂浆抹面清除措施和要求,注意保护原有砖体。核查西厢房和大殿屋面做法,如苫背层原做法无青灰背层,不同意增加青灰背层。同意天沟增加青灰背层增强防水效果。核实室内外油饰颜色是否一致。

  (二)校核相关尺寸说明。细化、补充瓦件尺寸。核实铁箍宽度,修缮内容表格中为6mm,修缮措施中为4mm。核实西厢房槛墙做法,槛墙宽度280mm,用砖规格240×130×60mm不合理。适当增加泥背厚度,苫背层综合平均厚度80mm即可。判断望板25mm是否过厚。说明西厢房门扇和窗扇抹头尺寸不一致的依据。

  (三)规范图纸表达。大殿1-1剖面图中,中殿与前、后殿天沟下方椽望结构不合理,椽子应平顺连接,不应存在空隙,苫背层与望板之间不应存在空隙。补画天沟排水口滴水详图。

  三、工程实施中,加强施工现场的研究,做好设计跟踪与服务,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