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平泉清真寺大殿抢险加固项目立项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5〕550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平泉清真寺大殿抢险加固项目立项报告>的请示》(承市文物呈〔2025〕8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泉清真寺大殿抢险加固项目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深入分析清真寺大殿梁架歪闪、木柱糟朽、开裂、基础沉降、屋面渗漏等病害成因和程度。
(二)不同意对屋面全部揭瓦,应对屋面局部揭瓦,梁架亦以局部加固为主。
(三)地基加固慎用,应保持建筑台明四周排水畅通,防止存水。
请你局指导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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