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定县开元寺塔(料敌塔)保护范围内文物建筑美育空间项目的批复》的通知
冀文物发〔2025〕547号
定州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定县开元寺塔(料敌塔)保护范围内文物建筑美育空间项目的批复》(文物保函〔2025〕1531号)转去(已同时向申报主体批转相关意见),请你局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如出现问题及时沟通汇报。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