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局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冀文物发〔2025〕49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直各文博单位: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局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转去,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我局印发的《突发事件(含自然灾害)文物受损信息直报机制》与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应对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预案要求落地见效。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局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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