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 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文物发〔2026〕1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物政发〔2025〕51号)转发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争取本级人民政府支持,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工作。原则上,每市最多推荐1项创建申请。相关申请资料请于3月1日前报送省文物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龙 0311-86902922
电子邮箱:a85377029@163.com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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