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冀文物许字〔2025〕53号)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5-11-26 18:01:00
【字号:

  河北九洲泓德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拟定2025年12月26日-12月27日在河北省辛集市北区方碑大街宝石花园04号门店举办九洲泓德2025秋拍古董文物艺术品拍卖会,其中,瓷器件462件/套、玉器28件/套、杂项18件/套、纸本53件/套,共计561件/套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我局许可决定如下:

  一、经审核,未发现本场拍卖会申报的561件/套拍卖标的中有禁止类拍品,拍卖活动可在申报审核标的的范围内如期进行。

  二、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根据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相关法规办理出境审核手续。

  三、请你公司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拍卖记录报我局备案。

  四、本决定书不作为对上述标的品质及瑕疵等的认定。

  五、本决定书及许可文号须登载于拍卖目录或相应宣传品的显著位置。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