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冀文物许字〔2025〕47号)
泊头市博物馆:
你单位于2025年8月22日向我局提出的《泊头市博物馆馆藏文物修复项目设计方案》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于2025年8月2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局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本方案。
二、修改调整意见:
(一)加强文物病害研究,对每种不同质地文物病害要做保护修复试验,确保采用的工艺、材料安全有效后,再进行本体保护修复。
(二)根据文物病害轻重、修复难易,核减相关经费。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意见做好项目相关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实施,确保文物安全。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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