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冀文物许字〔2025〕47号)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5-09-30 16:44:00
【字号:

  泊头市博物馆:

  你单位于2025年8月22日向我局提出的《泊头市博物馆馆藏文物修复项目设计方案》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于2025年8月2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局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本方案。

  二、修改调整意见:

  (一)加强文物病害研究,对每种不同质地文物病害要做保护修复试验,确保采用的工艺、材料安全有效后,再进行本体保护修复。

  (二)根据文物病害轻重、修复难易,核减相关经费。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意见做好项目相关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实施,确保文物安全。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