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广宗官署正堂保护修缮工程装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5〕458号
邢台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向省局呈报〈广宗官署正堂修缮保护工程装修设计方案〉(修改版)的请示》(邢文物呈﹝2025﹞1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进一步核实檐椽和飞椽椽头颜色,判断后檐板门和槛框是否有铁红色圈边。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研究,查找彩画痕迹,注重维修后整体风格协调,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