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金山岭长城1号敌台至3号敌台间墙体及1号、2号敌台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5〕457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金山岭长城1号敌台至3号敌台间墙体及1号、2号敌台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呈﹝2025﹞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进一步加强坍塌掩埋部分的清理工作,细化墙体残损、基础情况勘察,补充保护措施。核减补砌、拆砌工程量,尽量使用旧砖,控制新砖使用量。明确不同灌浆材料使用的具体部位。做好坍塌宇墙、垛口墙各层砖缝的填补和封护,确保墙体稳定,防止雨水侵蚀。进一步明确选用镁质石灰做为主要材料的依据。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研究,做好设计跟进与服务,加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历史信息、工艺做法等方面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