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井陉城隍庙大殿、戏楼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5-08-24 1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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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物发〔2025〕449号

  石家庄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井陉城隍庙大殿、戏楼保护修缮工程的请示》(石文物〔2025〕1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井陉城隍庙大殿、戏楼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加强井陉城隍庙大殿、戏楼文物建筑形制、做法、病害的勘察研究,评估病害范围及程度。

  (二)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井陉城隍庙大殿、戏楼墙体实施修缮,屋面以局部检修、勾抹扫垄为主,同时保留历史信息。

  (三)加强木构架油饰调查,不同意木构架全部重做油饰,可对外檐柱和椽望进行油饰,室内木构架油饰现状保留。

  请你局指导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