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借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5-08-13 11:14:00
【字号:

冀文物发〔2025〕36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属各博物馆: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规范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借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发〔2025〕24号)转发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按规范办理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借用管理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规范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借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发〔2025〕24号)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