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5-03-28 17:00:00
【字号:

冀文物发〔2025〕12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物(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

  为深化我省博物馆改革,持续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河北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3月28日

河北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深化我省博物馆改革,持续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治引领,践行文化使命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将博物馆事业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度重视和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公益属性和社会效益,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加强文物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预警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坚决遏制各类文物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博物馆开放运行和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各项安全。

  (三)坚持服务大众。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博物馆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发展,推动博物馆服务向基层延伸,促进博物馆高品质、差异化发展。统筹不同行业、规模、属性、类型博物馆发展,加强考古成果和历史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传播,提高博物馆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水平。

  (四)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鼓励先行先试,推动全省博物馆发展理念、技术、手段、业态创新,破除体制机制束缚,释放发展活力。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通过区域与馆际协同创新、社会参与、跨界合作、互联网传播等方式,促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多措并举盘活博物馆及可移动文物藏品资源,支持博物馆进行数字化转型。

  (五)总体目标。到2030年,我省博物馆总数超过600家,基本形成区域覆盖全面、服务分布均衡、专题门类丰富、地方特色鲜明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博物馆发展质量和免费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数量突破100家;到2035年,我省博物馆总数争取超过800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突破120家,全省博物馆创新发展强劲有力,体系架构成熟完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博物馆收藏、保护、展示、研究等能力大幅提升,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二、优化体系布局,促进健康发展

  (六)优化不同地域博物馆发展。配合“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后奥运经济和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文化工程的部署,重点支持保定、石家庄、邯郸等市开展“博物馆之城”“博物馆小镇”“博物馆群落”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博物馆空间布局。

  (七)推动不同层级博物馆发展。统筹协调推进河北博物院作为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建设工作,支持河北博物院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着力推动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中华成语典故博物馆、河北省中医药博物馆、河北省自然博物馆、河北省革命军事馆等“国字头”“省字头”博物馆建设。在“河北省十佳博物馆”培育基础上开展省级中小博物馆提升试点,努力实现“县县有博物馆”,全面提升全省中小博物馆服务水平。

  (八)协调不同属性博物馆发展。将高校博物馆、国有企业博物馆等纳入行业管理体系,引导文物系统富余资源在运营管理、充实藏品、保护修复、开放服务等方面支持其发展。规范和扶持并举,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业务帮扶,推动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指导非国有博物馆建立健全藏品账目和档案,同时依法依规推动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工作的开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博物馆和社区乡村博物馆等具有部分博物馆功能而尚未达到登记备案条件的社会机构纳入行业指导范畴,做好孵化培育。

  (九)规范不同规模博物馆发展。切实研究制定博物馆发展规划,将博物馆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相关专项规划。加强对未经备案但以“博物馆、纪念馆”等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博物馆准入和退出机制。

  (十)促进不同类型博物馆发展。鼓励充分利用现有红色资源、历史建筑、遗址遗迹、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教育资源、科技资源、自然生态资源、现当代艺术、民风乡俗,支持设立一批专题博物馆,特别是迅速崛起的特色行业和规模产业建设省内乃至国内外具有独特价值的、特色鲜明的各类博物馆。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历史资料与研究成果,推动建设反映党和国家建设成就的当代主题博物馆,统筹推进专题博物馆、自然科学博物馆、现当代艺术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生态博物馆和乡情村史博物馆等类型的建设。

  三、强化征藏管理,优化藏品体系

  (十一)强化征藏管理。推动博物馆合理制订藏品征集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按照藏品征集规程规范有序开展征集和交流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藏品征集,注重旧城改造、城乡建设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的征藏,丰富科技、现当代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题收藏,鼓励反映世界多元文化的收藏新方向。拓展藏品入藏渠道,协调建立考古出土文物和执法部门涉案文物移交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文物移交,不断优化各级博物馆文物藏品收藏结构。鼓励公众、机构向博物馆无偿捐赠藏品。

  (十二)提升保护能力。进一步夯实馆藏文物分级分类管理基础,完善文物账册和藏品档案,健全博物馆藏品登录机制,推进藏品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建立藏品定期盘点机制,提升藏品保护管理水平。适时开展全省馆藏文物鉴定专项行动,并推动鉴定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国有馆藏文物保管状况调查,公布重点馆藏文物保护计划。强化预防性保护,加强对文物常见多发病害的病理研究和动态监测,规划建设文物区域中心库房,提升藏品保存环境监测、微环境控制、分析检测、防潮防震等能力。完善博物馆安消防制度,更新安全设施配备,推进藏品数字化和文物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四、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效能

  (十三)强化科技支撑。以业务需求为核心、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推动研究型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鼓励博物馆与国家大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科研工作站和技术创新联席机制,围绕博物馆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建立省级博物馆研究课题机制,定期发布博物馆领域重点科研指导目录,争取博物馆科研项目纳入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博物馆与企业加强供需对接,推动相关文物科技产品与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注重将科研成果向博物馆展览、社会教育资源等转化,推动符合条件的博物馆从业人员享受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十四)提高展陈质量。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强调全省博物馆展览生产的整体性、计划性、原创性,满足观众迫切文化期待,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省市大馆举办大展特展精品展,中小博物馆举办特色主题交流展,不断推出大量时代化表达、特色鲜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高品质原创展览。实施展览项目制管理,建立展览评估机制,牵住策展这一“牛鼻子”,探索独立策展人制度,培养扶持优秀青年策展人,鼓励公开征集选题,推广以需定供的菜单式展览服务,以开展“博物馆里读中国之河北篇章主题推介”“河北省精品原创展览推介”为抓手,加强对精品展览宣传推广力度。

  (十五)突出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全区域、全龄段”的博物馆教育服务圈。广泛深入开展在博物馆里过传统节日、纪念日活动,打造博物馆教育品牌,推动博物馆“七进”工作;重点完善馆校合作长效机制,将博物馆纳入当地主题研学线路,鼓励大中小学利用博物馆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博物馆数字资源接入当地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博物馆研学中心,推出一批研学基地、一批精品课程、一批青少年读本。倡导博物馆设立教育专员,提升教育和讲解服务水平,鼓励各博物馆培养义务讲解团队以及面向公众提供“馆长讲解”“专家讲解”服务。

  (十六)优化传播服务。加强与融媒体、数字文化企业合作,实施“中小博物馆数字助力繁星计划”,创新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实施数字文物创新应用工程,发展博物馆云展览、云教育。发挥博物馆在城市形象提升、文旅融合发展方面独特作用,深化博物馆与街道、社区合作,推动博物馆文化产品进入城市公共空间,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大博物馆展览教育活动进乡村频次。研发短视频、海报长图、H5等一系列新媒体产品,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博物馆传播体系,推进新媒体多类型宣传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丰富夜间文化消费产品供给。

  (十七)增进交流合作。依托省域内长城、大运河、承德避暑山庄等世界文化遗产地博物馆,立足河北丰富的博物馆藏品和展览资源优势,积极服务国家对外交流合作战略大局,加强对外展示传播交流,争取列入“文明桥梁计划——文物出境展览精品”储备项目,打造文物外展精品等方面体现河北声音,展示河北形象。重点支持博物馆参与黄骅海丰镇遗址、海上丝绸之路、张家口文化遗产万里茶道以及泥河湾遗址的申报世界遗产工作。

  五、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发展活力

  (十八)完善管理体制。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博物馆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管办分离,赋予博物馆更大自主权。分类推进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的决策执行或监督咨询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博物馆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设置自主权。充分发挥博物馆学会(协会)作用,探索总分馆制、对口帮扶、技术服务和项目承接等馆际协作方式。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新建博物馆,在不改变藏品权属,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置改革。

  (十九)健全激励机制。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合理核定博物馆绩效工资总量,对上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可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单位内部分配向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倾斜。

  (二十)鼓励社会参与。发展壮大博物馆之友和志愿者队伍,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社会动员机制。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展览、教育和文创开发。实施“博物馆+”战略,促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旅游、商业、传媒、设计等跨界融合。

  六、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改革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作为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齐抓共管,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强化厅际协作,进一步增强文物主管部门与宣传、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各级宣传文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发挥博物馆在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

  (二十二)加强政策支持。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有关部署,落实博物馆有关支出责任,加强对以馆藏珍贵文物为主的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项目支持。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督促落实地方主体责任。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持续发展。博物馆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其符合条件的捐赠收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企业或个人等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博物馆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创新博物馆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以直接捐赠、设立基金会等形式支持博物馆发展。

  (二十三)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博物馆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博物馆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研究人才、创新型人才培育。加强省内文博领域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博物馆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培育跨领域、跨学科创新团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我省《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支撑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拓宽人才汇集机制,支持博物馆设立流动岗,吸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加大博物馆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博行业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强化人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二十四)加强监督管理。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备案管理等方式,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陈列展览等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专业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博物馆考评监督机制。加强各级博物馆行业协会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做好博物馆年报工作,建立博物馆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博物馆信用体系应用,维护博物馆行业诚信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要制定贯彻落实本方案的举措,落实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着力推进实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