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5-03-11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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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物发〔2025〕10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直各文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文物局、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从巩固我们党执政地位、筑牢意识形态阵地的战略高度,全面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重要时间节点,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为核心,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着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着力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着力推动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保护利用基础。落实《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信息排查和日常保养办法》,着力构建革命文物预防性保护体系,对革命旧址坚持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并重。指导革命历史类纪念馆开展馆藏文物认定定级工作,实施一批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项目,改善革命文物保存环境。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摸清革命文物底数,分批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全面推进革命文物科学认定与动态管理。

  (二)强化研究阐释。指导李大钊纪念馆—河北师范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和河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联盟充分发挥作用,加强革命文物内涵价值挖掘和保护利用研究。鼓励革命历史类纪念馆对散落民间的革命文献、烈士遗物等进行征集并开展口述历史采集工作,对重大历史事件亲历者及其后代进行影像记录,有序推进革命文物史料的抢救、征集和研究工作。

  (三)加强“大思政课”建设。在构建新时代“大思政课”育人格局背景下,深入挖掘革命旧址和革命历史类纪念馆的思政教育功能。鼓励革命旧址、革命历史类纪念馆推出富有特色的思政教育课程,出版革命文物相关专著,制播革命文物故事微视频、革命旧址短片、革命人物纪录片等系列融媒体传播产品,实现革命文物资源向思政教育资源的创造性转化。

  (四)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落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规划,对涉及我省的晋察冀、冀热辽、晋冀豫、冀鲁豫、山东等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加快推进工作规划编制。按照“一区一策、整体联动”的原则,谋划与片区相关省份成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联盟,集思广益,共融互通,全面推进革命文物系统性保护和融合性发展。

  (五)谋划推出陈列展览。指导革命历史类纪念馆立足时代使命,主动谋划、精心策划具有思想深度和情感温度的原创性主题展览。紧密结合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建军10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挖掘馆藏文物史料,推出不少于10个展览。鼓励部分有条件的革命历史类纪念馆适当运用技术手段,推动展陈方式从静态陈列向沉浸式体验升级。切实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六)做好旧址展示项目。指导各级革命旧址管理机构聚焦核心价值阐释,系统推进革命旧址展示工程。重点遴选布里留法工艺学校旧址、井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旧址、蔚县西合营师范旧址、“八〇二”军事演习观礼台等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革命旧址,推出一批展示利用项目。指导革命旧址引进展览,强化旧址的宣传教育功能,使革命文物承载的精神力量融入当代生活场景,扩大革命旧址的影响力。结合片区规划和各地推出的主题研学线路,培育特色品牌,让革命旧址成为党史学习和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场所。

  (七)全面提高宣传水平。创新表达方式,深耕革命文物精神内涵,通过微纪录片、云端展览等载体,打造一批兼具思想性与传播力的融媒体产品。持续打造“晋冀鲁豫四省革命文物优秀讲解交流推介活动”这一品牌,谋划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让革命文物在新时代焕发持久感召力。鼓励各地文博单位在革命旧址或学校、社区等地举办主题教育活动,将革命文物宣传融入社会教育大场景,增强公众对革命文物的情感认同和保护意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革命文物保护宣传体系,让革命文物成为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制度保障,压实责任体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向党委和政府及时汇报,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指示精神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与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权责明晰、督导有力的制度框架。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政策衔接,确保系统性保护理念贯穿始终。

  (二)培育专业力量,筑牢人才根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健全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定向培训、学术交流、实践基地建设等途径,培养兼具文物保护技术、历史研究能力和创新传播思维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建立人才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专业人才成长的发展环境。

  (三)深化协同联动,凝聚保护合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合作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推动文博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战略合作联盟。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文物数据互通、研究成果转化与保护经验交流,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的保护生态。通过构建多方参与、深度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革命文物保护的良好局面。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