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文物局机关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暂行)》,现就“微信公众平台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为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中的重要作用,现对“河北文物”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提升改版。围绕河北省文物局职能定位,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利用我省丰富的文物资源优势,从栏目设置、展现形式、技术手段等多方面进行优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功能,发布权威信息、扩大政务公开、提升政民互动,宣传展示我省文物事业发展研究成果,讲好河北故事,把文物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一)主要内容
1.菜单栏设置
围绕河北省文物局职能定位,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工作动态和服务性内容的展示规划,对菜单项目进行梳理与整合,形成简洁高效、层次分明的菜单栏布局,为用户提供流畅的操作体验。
2.服务性升级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公众号的服务功能。提供多项便民服务措施,方便公众通过公众号完成相关事务,提高公众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3.功能模块多元化
利用我省丰富的文物资源,借助先进的展示手段和技术手段,丰富公众号功能模块,宣传展示我省文物的文化历史遗产。
(二)项目要求
1.微信公众号优化改版
1.1根据“河北文物”的定位和要求,撰写整体设计方案(含栏目设计、功能设计、界面设计等),根据河北省文物局意见进行调整直至通过审核。
1.2根据整体设计方案,进行各栏目设计制作、功能实施等。主栏目为3个,子栏目数量不少于10个。
1.3.建设新媒体平台矩阵,汇总全省文博行业优秀公众号。
2.开发数字文物展示平台,对我省文物及其数字化保护相关成果进行展示。
2.1选取30处不可移动文物(详情见附件一),开展三维数据采集制作工作,满足互联网传播需求;
2.2选取于100件可移动文物数字化成果(三维数据由河北省文物局提供),开展三维展示内容制作开发,满足互联网传播需求;
2.3选取30个陈列展览(全景数据由河北省文物局提供),制作线上数字化展厅。
(三)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2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技术服务、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文物局指定地点
3.项目完成时限:2025年5月31日
三、比选相关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项目资质及工作经历的机构和团队。
2.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项目响应情况。
6.项目服务方案。
7.项目人员团队配置情况。
8.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9.售后服务。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7日17:30)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河北省文物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2号)。
(四)比选组织安排
1.比选时间:2024年3月18日(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比选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2号河北省文物局。
3.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902906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902981
2.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河北省文物局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省文物局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