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蔚县城隍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5〕33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蔚县城隍庙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张文物字〔2024〕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蔚县城隍庙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深化文物现状勘察和研究,加强对城隍庙现存建筑布局与形制、建筑材料、工艺及做法的研究,分析院落整体布局,严格控制工程规模,制定有针对性的修缮保护措施。
三、查明三进院后殿重砌月台的依据,对三进院西配房以基址保护展示为主,不应新砌后檐墙;暂不同意重新揭墁一进院院落地面做法,应以现状整修为主,整体设计院落排水系统。
请你局指导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河北省文物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