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冀文物许字〔2024〕33号)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4-12-20 17: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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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若愚堂艺术品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设立文物商店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行政许可。你公司购买、销售文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记录,并于销售文物后三十日内到我局备案。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