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普成果质量控制 提升普查数据规范性 我省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工作
目前,我省179个县级普查单元全面开展四普实地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31289处,暂居全国第3位,复查率92%,略高于全国83%的平均复查率。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475处。全省122个县级普查单元三普复查率已超过90%,其中邯郸市成安县、沧州市运河区等93个县(市、区)已完成实地调查工作。
为提高普查数据规范性,近日,省四普办组织普查专家,分批对全省14个地市已完成或接近完成实地调查工作的县(市、区)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11月26日—29日,省四普办组织专家先行对邯郸、衡水、邢台市15个三普复查率90%以上的县级普查单元进行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同时赴邯郸市峰峰矿区,实地核查当地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省四普办根据此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总结经验,编制印发了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样表及著录说明》,指导各地实地调查及数据填报。
12月9日—13日,省四普办组织专家进一步对全省已完成或接近完成实地调查工作的县级普查单元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各县级普查机构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逐项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
通过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有效检验了我省四普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全省实地调查阶段工作任务。下一步,省四普办将持续对各地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专业指导,解决基层普查技术难题,同时督促各地按照四普登记表样表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数据,确保实地调查阶段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