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马岭关长城附属建筑卫所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4〕582号
邢台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核〈马岭关长城附属建筑卫所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邢文物呈﹝2024﹞8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细化现场勘察。补充外墙方整石规格、砌筑拉结构造做法,券洞矢高、厚度等内容。细化墙体块石选材、砌筑拉结构造的控制参数。补充卫所周边清理后的排水方向和坡度,研判是否满足排水需要。注明顶部防水层与四周檐部条石粘接材料。明确水泥砂浆的配比。
(二)规范图纸绘制。现状图中细化屋顶做法、坡度标注说明。设计图中细化墙体拆砌、补砌的位置、范围标注,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根据地势特征,研判重要遗存,做好卫所周边排水。内券石拆除时应进行编号。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