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暖泉当铺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4〕553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蔚县暖泉当铺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张文物字﹝2024﹞1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补充各建筑木构件所用材质描述,说明石砌台明高度和材质。核实是否设有散水。核对屋面分层做法,木栈板上不应加做护板灰。细化残损现状工程量。瓦顶俯视图注明瓦垄等数据,补充脊兽大样图。进一步分析、甄别遗留卯口等信息,完善各建筑门窗实测图、装修大样图。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