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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物发〔2024〕552号
石家庄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天长镇王家大院修缮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石文物﹝2024﹞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变更方案。工程实施前,补充1号院南房、8号院南北房屋顶后坡排水措施,叠加的硬山筒瓦屋面内部结构照片。注重维修前后历史信息档案留存。
请你局指导当地文物部门,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做好设计变更内容与原工程的衔接。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