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文活动的公告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4-11-21 15: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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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记录文物普查工作中的珍贵点滴,加强文物知识、法律法规、文物普查意义的普及,进一步彰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使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深入人心,营造人人都是文物保护者的浓厚氛围。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围绕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创作者需基于普查工作的真实体验,包括自身的经历、感受、认识及思考,详细记述一线文物普查员的先进事迹、工作流程(走访入户、收集线索、沟通协调、文物信息采集、整理资料、数据录入、工作趣闻等),以及对文物保护工作等角度,创作出一批具有深度、广度和新意的文学作品,体裁不限。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文物局

承办单位:纵览新闻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创作者积极参与,用文字展现文物普查工作的过程和意义。

四、作品要求

(一)原创性要求:所有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未曾在其他任何平台或赛事中发表或获奖。

(二)内容导向要求: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深刻体现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时代价值。严禁涉及任何违法违规内容,维护良好的创作环境和社会风尚。

(三)篇幅与质量要求:作品篇幅要求在800-1500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品需言之有物,内容充实,情感真挚恳切,文笔流畅优美,从独特的视角展现文物普查工作的方方面面,让读者能够深入感受到普查工作者的付出与收获。

(四)真实性与完整性要求:提交作品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创作者需对作品内容负责,严禁剽窃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取消参加和获奖资格,因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五)版权规定:所有投稿作品,作者仅享有著作署名权,其他一切处置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此项规定,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合理的使用和推广。

(六)规范要求:作品需严格遵守语言文字相关规定,确保作品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hbswwpc@163.com。

作品请以word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可附相关图片。投稿需注明活动名称,文末标注:作者简介、联系地址、电话等。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截稿后,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相应奖项。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参与奖20名,获奖者将获得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特制精美宣传品。

七、平台展示

本次征文活动的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在河北新闻网及纵览新闻客户端进行展示,让更多人通过这些优秀作品了解文物普查工作背后的故事和深刻意义。同时,主办方还会选取部分优秀作品集结成册,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为文物保护事业注入更多的智慧源泉。

本活动解释权归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