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日期:2024-10-18 2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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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

关于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河北省文物局机关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暂行)》,现就“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二、项目服务要求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对于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对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深远意义。为广泛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主题宣传、政策宣传、成果宣传,让普查成为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滋养精神文明建设的文物保护行动,拟通过设计制作普查宣传海报、宣传册、帆布包手提袋、帽子等形式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四普”的意义,夯实文物普查工作的群众性基础。

(一)项目要求

宣传主要面向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文物普查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拟通过设计制作“四普”宣传海报、宣传册、帆布包手提袋、帽子等系列“四普”宣传品,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意义、时间节点、普查内容等进行广泛宣传。

(二)设计要求

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品设计要突出河北“四普”实际,在综合考虑实用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河北文物元素进行创新,美观实用。宣传海报、宣传册、帆布包手提袋、帽子等展示内容设计要简洁大方,易传播,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四普”,积极参与到文物普查中。

(三)制作要求

1.“四普”宣传海报

数量:共60000张

规格:竖版,长900mm,宽600mm

其他:海报画面设计不少于4种,以甲方最终确定为准。内容展示河北普查风采,激发文化认同;文字信息准确无误,清晰可读;图片清晰、高质量,无模糊、失真等情况,与宣传主题明确,与整体风格协调;整体风格一致,色彩搭配、布局合理。

材质:200克光铜,单面印刷

2.“四普”宣传册

数量:5500册

规格:尺寸176mmx250mm,材质轻,便于携带。

其他:内容展示河北普查风采和河北长城、大运河等重要文物内容,激发文化认同;文字信息准确无误,清晰可读;图片清晰、高质量,无模糊、失真等情况,与宣传主题明确,与整体风格协调。

3.“四普”宣传帆布包手提袋

数量:600个

规格:竖版34*30cm,优质帆布材料环保无味,颜色均匀无色差

其他:设计印制四普宣传画面1处,彩色印刷,以甲方最终确定为准

4.“四普”宣传渔夫帽

数量:1600个

材质:棉质,环保,加宽帽檐防晒,舒适透气

其他:设计印制四普宣传画面1处,彩色印刷,以甲方最终确定为准

(四)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2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设计、制作、运输、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文物局指定地点。

3.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4.版权要求:项目成果版权归河北省文物局所有。供应商承诺项目中使用的创意、图片等元素不会引起版权纠纷,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三、比选相关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项目资质及工作经历的机构和团队。

2.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其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项目服务方案;

6.项目人员团队配置情况;

7.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30)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河北省文物局(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大街46号)。

(四)比选组织安排

1.比选时间:2024年10月23日(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比选地点:石家庄市西大街46号河北省文物局。

3.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张 斓  联系电话:0311-85377026

2.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河北省文物局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省文物局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项目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分值标准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共40分)

投标报价

(15分)

以满足招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15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得,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服务要求响应

情况

(15分)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第一档: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

第二档:响应较全面、细致,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

第三档: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一般指标不满足需求的,得5分。

缺项得0分。

相似业绩

(10分)

近两年内,每具备1个与项目类似合同案例,得2分,此项最高得10分。

注明:需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技术部分

(共60分)

服务方案

(30分)

根据投标产品设计理念、设计样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第一档:对本项目针对性强,产品设计创意新颖、设计图样、设计内容主题鲜明、效果简洁大方,完整、准确表达出项目内容,能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得30分;

第二档: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产品设计创意合理、设计内容主题基本符合项目内容,基本满足招标人要求,得20分;

第三档: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弱,设计效果差、主题不明确,在满足招标人要求方面欠缺,思路欠清晰,得10分。

缺项得0分。

项目人员配置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比较:

第一档:具备专业策划、设计、制作等团队;团队人员专业能力强,得15分;

第二档:具备常规设计制作团队;团队人员专业能力较强,能够满足宣传品制作中的相关要求,得10分;

第三档:具备普通制作团队,人员配置基本能够满足各项参数要求,得5分。

缺项得0分。

售后服务承诺(15分)

第一档:能够主动提供宣传品策划、创意,及时调整修改宣传内容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做出调整,得15分;

第二档:基本能够主动提供宣传品策划、创意,及时调整修改宣传内容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做出调整,得10分;

第三档:不能主动提供宣传品策划、创意,调整修改内容配合不积极,得5分。

缺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