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弘济桥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24〕467号
邯郸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弘济桥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邯文物呈﹝2024﹞5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现状勘察。补充桥体石材强度指标检测数据、灌浆材料检测结果,文本中“江米浆”不准确。补充量化外鼓、下沉病害发展变化情况。细化栏板、望柱拔榫情况。分析说明结壳物质及成因,经试验证明合理有效后进行清洗,并补充石材保护措施,防止清洗后更易污染的隐患。
(二)优化保护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适当补配桥面、拱券缺失银锭榫。补充粘接材料强度要求,应略低于原石材强度,采取做旧处理的必要性不足。栏板与望柱间缝隙,可在归安时适度调整复位和勾缝,不同意采用粘结剂粘结。
(三)规范图纸绘制。校核文字和图纸数据对应性,如桥长、总高等。补全图纸现状、工程做法标注,详图中补充必要的尺寸标注,补充扒锯等铁活加固详图。
三、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设计的跟进与服务,确保工程实施后整体效果。做好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报请验收。
河北省文物局
2024年8月28日